3月21日上午,洛龙区法院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江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区委第七督导组组长麦新朝、区直工委委员赵新艳莅临指导。
会议下发了《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洛龙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构及分工》两份文件。
张长江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要求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着力解决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要坚持领导带头,自上而下,严格按照活动方法步骤,抓好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协调有序推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区委第七督导组组长麦新朝同志传达了省委、市委、区委对此次活动的指示精神,并明确指出要全面吃透省、市和区委要求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活动总体要求,突出重点任务,用好活动抓手,扎实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麦新朝组长还公布了督导组的联系方式,欢迎干警向督导组反映情况,并全面接受干警的监督。
最后,督导组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及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