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吉利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春红带领相关人员来到吉利区吉利乡冶戌村黄河滩涂蔬菜种植区,回访一起雇员受害赔偿案的被告赵志宾。
赵志宾,山东省曹县大寨集乡赵构村村民,今年47岁,2008年底来吉利区种植大棚韭菜,目前经营大棚40余个,颇具规模。2009年12月2日下午,吉利区冶戌村村民于某、孙某和赵某等人到赵志宾经营的大棚收割韭菜,赵某割四行韭菜先到地头,等于某等人到地头时发现赵某歪倒在地、不省人事,经吉利区医院急救无效,宣布为呼吸心跳骤停死亡。12月11日赵某亲属将赵志宾等4名土地承包人起诉到吉利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99580元。2010年1月13日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赵志宾一次性赔偿原告18000元,双方再无纠纷。协议当庭履行完毕,一起意外事故索赔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吉利区法院院长郭春红事后听说被告赵志宾举家从山东来吉利种菜为生,借贷近十万元投入到大棚韭菜上,这次意外事故导致其支出近2万元,本已拮据的家庭更加艰难。当即表示要亲自走访。1月14日上午,郭春红一行走到了冶戌村黄河滩涂,踏进了如毡房般绵延不绝的韭菜大棚种植区,握着赵志宾粗糙的大手,嘘寒问暖,询问韭菜种植情况、一年的收成情况,生产生活方面有什么困难没有。这位满脸风霜的山东汉子感动地说:“这事已经结案了,您们还大老远地跑来看我,还关心着我的经营状况,我真的很感动。你们放心,我自己倒没啥,只是我爱人心里不平衡,18000元也不是个小数目,我会劝她的。”返回的路上,郭春红一再交待承办法官,这个案件,不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经常来关注着点,无论谁家有什么困难,不论是生产经营方面,还是家庭生活方面,我们一定要尽力帮,就是我们自己帮不了的,也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