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温暖法律 真情守护幸福

  发布时间:2014-04-15 14:52:18


每天早上8点整,我都准时来到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走进一号审判庭,手脚麻利地打扫完卫生,将审判台上的标志牌一一擦好摆正。看着那块写有“人民陪审员”的标志牌,抬头凝望着审判台上悬挂的庄严的法徽,心中不禁升起一股自豪感。

至今,我仍记得第一次单独调解的情景。那是去年10月份,我陪审了一起72岁老人的赡养纠纷案,我和书记员一起驱车到离县城五十公里以外的老人所在村,将老人的儿子、儿媳召集到村委会,和村干部共同做老人儿子、儿媳的工作。

起初,老人的儿子、儿媳很不耐烦,有抵触情绪。我先和他们拉家常,从国法、人情、社会公德等各方面进行教育和劝导。一个多小时后,老人的儿子、儿媳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老人当场达成了赡养协议,并表示一定会孝敬老人。

老人感动得泪流不止,拉着我的手硬要我到她家吃饭。我婉言谢绝了。临走时,老人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刹那间,我被这一幕震撼了,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我对陪审事业充满了信心。我深深地感到,陪审的价值不仅在于调解了一起案件,更在于老人终于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在于即将断裂的亲情又重新缝合。        

    传统观念中,老百姓认为法官是官,不好接近和沟通,但他们往往对人民陪审员比较信任。记得有几次开庭结束后,他们就在法院门口等我,向我诉说案情。我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体会他们的想法,感应他们的心灵。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群众,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更要有一颗善良之心去对待群众,去感受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每一起案件办理结束后,我都会思索很久:案件是否圆满,我的工作是否还有漏洞,当事人是否满意……

五年的陪审生涯,使我丰富了阅历,增长了知识,重拾了自信,更赢得了不少群众的信赖与尊敬。四年的陪审生涯,使我对人民法院充满了感情,和法院的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对陪审事业如此热爱,我的回答是:人民陪审员是社会的“无袍法官”,手中握着的是人民赋予的神圣审判权,这份崇高和光荣激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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