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法官到该县山区赵保镇大众图书馆,就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进行了巡回开庭。
李某某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家里的老人、孩子都有其照顾。李某某称,2013年7月5日,她到赵保镇东赵村的白某经营的粮食收购门市部粜玉米时,白某让原告自己将玉米倒到垒的砖池内。当时李某某不知道砖池是干什么用,只看到里面盛满了玉米,就站在玉米堆上倒,突然被告将玉米泵开启,将原告的右脚绞住,后经宜阳县消防大队锦屏大道中队紧急抢救,才将原告的右脚拔出,送往解放军五三四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洛阳宜中法医临床鉴定所鉴定为8级伤残。李某某与白某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宜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李某某是留守妇女,身有残疾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到该镇进行开庭,公开审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经法庭依法审理,双方矛盾有所缓和,都愿意接受法院主持的调解,该案的调处工作庭后将继续进行。
据了解,在今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宜阳县法院重点开展了“百案庭审进乡村”和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专题活动,将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巡回办案、就地办案放在工作首位,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