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萍莅临洛阳法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19 15:03:47


  

    5月16日,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莅临洛阳中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座谈会上,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汇报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编印了《学习资料汇编》和《中心组封闭学习资料汇编》,制定学习计划;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征求意见,3月31日—4月2日,在宜阳县党校组织全体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封闭集中学习,邀请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党支部书记张三、南昌路办事处南口社区书记俞靖华就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进行授课学习;在“洛阳法院网”、“洛阳中院微博”、《政工通讯》开辟学习专栏,为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又向社会集中展示了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了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在新形势下弘扬马锡五审判理念、如何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等“八项讨论”。

    制发《听取意见工作方案》,规定了听取意见的工作程序、方法、目标、时限等内容,在党组成员已有基层法院联系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法庭,要求党组成员在基层法院,至少听取一次基层班子意见、召开一次干警座谈会、走访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四大班子”、进行一次群众接访、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在基层法庭,要和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至少吃住一天在法庭、旁听一次合议、送达一次文书、化解一起矛盾纠纷、走访一位当事人、同干警谈一次心。由院党组成员带队主动走访单位、企业38家,召开座谈会50余次、参与座谈80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1200余份。专门设立教育实践活动专线电话、征求意见箱,借助洛阳法院网、洛阳中院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广泛征求外部意见。从4月中旬开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件集中评查暨回访当事人活动,4月17日、24日,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干警、老干部和社会各界三次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法院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老干部的意见。同时,由市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分别带队,组成12个组,分赴全市16个县(市)区,向当地“四大班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普通群众及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征求意见。

    宋海萍对洛阳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对洛阳中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自选动作”给予了表扬,希望洛阳中院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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