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法院:巡回审理九旬老人赡养案件

  发布时间:2014-06-23 15:56:38



    6月20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巡回法庭来到西工区光华路社区现场开庭审理一起九旬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案件。

    孟某九十五岁高龄,育有二子,两子均已成家立户,长期以来孟某一直由其长子张某照顾。2014年年初,张某去世,孟某现由张某的子女照顾。孟某的次子张某某现已退休,收入稳定,张某子女与其多次协商,对老人今后的生活赡养方式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辩称自己已年过七旬,自身尚需子女赡养,无赡养孟某能力,拒绝接回孟某。孟某年迈多病,生活无法自理,需长期有人在身边照料,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次子张某某履行赡养义务,并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西工区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此案。本案承办法官张罗炜认为,如何保障九旬老人接下来的晚年生活,子女和孙子女们应本着血浓于水、家和万事兴的原则,将法律义务和情感回馈相结合,孝敬父母长辈,勿让道德流失。由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将加大调解力度,再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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