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一流”标准 努力打造全省一流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09 09:31:29


    今年以来,吉利区法院坚持以“做到‘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案件质效、一流的保障水平、一流的司法公信力’,实现‘五年内建成全省一流法院’”为指针,认真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提升干警素质,强化审判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进展,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市中院评为“2013年度工作先进集体”。

    一、坚持“一流的队伍”标准,实现法官队伍“精英化”

    建设一流法院,队伍一流是根本保障。队伍建设的核心在于人。吉利区法院从打造“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入手,狠抓干警队伍建设。一是坚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提升干警队伍“四种意识”。完善了院党组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季度履职汇报、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对重点工作实行挂牌负责,责任到人。班子成员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课题,亲自参与重大案件、重要信访的研判。领导班子注重学习,团结务实,思路清晰,作好表率,激发干警工作热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警怎么做?”、“法院发展怎么干?”等四个问题在干警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干警的担当意识、团结意识、竞争意识和敬畏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狠抓教育培训,夯实业务基础。由于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必须具备独特的知识结构、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经验。吉利区法院认真落实学习制度,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司法考试。全院38名干警中具有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3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人数的92.1%。实行“干警学习归来谈体会”、青年法官导师制、法律大讲堂制度,开设“河阳法治论坛”,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庭审观摩评议,进行典型案例剖析点评,优劣裁判文书评比,办案能手演讲等多种形式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提升干警庭审驾驭、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目前,全院干警中25人具有审判资格,占干警人数的65.8%。三是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实行“八小时之外重大事项报告”、廉政亲情寄语等制度,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积极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设置廉政文化长廊,举办廉政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吉利区法院被市纪委评为“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先进单位。保持了建院33年干警零违纪的良好记录。

    二、坚持“一流的案件质效”标准,实现司法“精密化”

    审判质效是评价法院工作成败的第一标准。今年以来,吉利区法院把强化审判管理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手段,实施“六项工程”,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一是实施“院长工程”。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每周听取审管办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度,提出具体要求,协调解决困难。二是实施“提速工程”。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对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当庭裁判、上诉改判、上诉发回、调解、撤诉、申诉、执行和解、执行到位率等进行考核,建立科学的审判质量考评体系,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对个人考核引进个案加分、扣分机制,将个人目标与部门、单位管理目标结合起来,引导法官追求案结事了、无诉无访、人民满意的最高标准。在考核指标的落实上,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制度,督促法官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实施“科技工程”。投资六十多万元,建成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并与上级法院的审判管理网络相对接,实现上下级法院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对案件从受理、分案到审理、执行、归档等全过程实现信息化,排期开庭、审判流程、质量评估、档案管理、绩效考评等全部在网上进行,解决了传统管理方式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问题。推进网上立案、远程视频提讯、网上查询、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电子签章等工作,实现在审理案件开庭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笔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针对还有部分法官不会或不能熟练应用电脑在网上录入案件审理信息的情况,定期组织进行培训学习,技术人员实地操作演示,干警现场观摩学习。四是实施“民心工程”。完善诉讼、执行、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以时限警示、时限通报、节点控制为主要内容,对案件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案件质效进行监督,查缺补漏;综合运用重点、专项、常规等多种评查方式,全面覆盖案件评查阶段、范围、内容,确保评查效果;制定《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细化案件的种类,综合评定案件质量等级,与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起通报,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限期整改;经评查发现已经生效裁判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报请院长审查处理。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纠正问题,并对承办人员问责,提高了办案质量,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五是实施“改革工程”。吉利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基层法院之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吉利区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拿出专项经费10万元,专门服务于司法改革工作。根据《实施细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审判长6名、法官助理6名,按照“1+1+1+2”模式,即:每审判长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配备2名普通法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合议庭。改变过去案件的签发模式,除主审法官是合议庭少数意见的裁判文书和法律规定由院长签发的以外,其他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合议庭中普通法官主办案件的裁判文书也由主审法官签发;赋予主审法官对一般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行政管理权,负责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享有对他们的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建议权。简化流转环节。案件立案后即移送各合议庭,由合议庭主审法官负责分案,分案后主审法官根据案情,可以准确确定案件应适用的审判程序,防止因重新调整更换审判程序导致案件审理期限延长;主办法官负责排期和送达,合理确定案件的开庭日期,避免再送达再排期;书记员装订案卷主办法官检查签名后归档。六是实施“创优工程”。审判管理“严”字当头。审管办每月都会将审判质效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每月进行一次讲评,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年度干警绩效考核和法官个人业绩档案,与干警的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

    三、坚持“一流的保障水平”标准,实现司法保障“制度化”

    制度是一切管理的基石和保障。完善的制度能提高效率、保障质量、优化路径。吉利区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建立了从法官的权利保障、教育保障、政治保障等一整套的保障制度,确保法官队伍公正、独立的行使审判权利。一是完善法官权力保障制度。结合正在进行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明确规定院、庭长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只有在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或参加审委会讨论案件时,才能履行审判职责。确保具体办案的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拥有自主权和独立性。推进改革审委会制度改革,减少审委会研究案件的数量,其职能转变到总结审判经验、规范司法尺度等宏观指导上。规定院长、审委会委员每人每月直接参与合议庭开庭审判案件不少于2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二是完善政治保障制度。就法院干警职级待遇问题积极向区委、区人大和组织部门进行专题汇报,主动邀请部门领导到法院调研,让领导们真正感受法院干警承担的工作压力与政治经济待遇的极大反差,赢得了区委、人大等部门对法院干警职级待遇问题的关心和关注。三是完善教育保障制度。院党组专门研究制定了《吉利法院干警在职学习培训制度》,实现在职法官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四是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法官合法权益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法官维权制度和措施,接受法官投诉,调查、审核维权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等。对依法办案中,受到诬告陷害和诽谤的法官,或者遭受暴力抗法及其它人身伤害等,致使法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积极为他们澄清是非,并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者、诽谤者、暴力抗法伤人者和其它非法侵害的行为。通过组织上的名义,为受害法官伸张正义,全力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五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全院所有办公经费、办案车辆全部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

    四、坚持“一流的司法公信力”标准,实现司法服务“人民化”

    司法的公信力来源自人民。今年以来,吉利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加大公正司法,走群众路线,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推行司法公开,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把司法公开作为一个接受社会监督的过程,更把司法公开作为一个增强群众法律素质的过程。吉利法院坚持“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向当事人全程公开个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以及采取的措施,向社会公众公开展示司法流程、工作规范,公开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巡回审判,裁判文书上网、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司法工作动态,和司法改革进程,主动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以摸得着、看得见的方式实实在在感受到人民司法公平正义。自去年以来,吉利区法院庭审直播案件112件,裁判文书上网334份,发布微博、微信1128条,巡回开庭107件,在报纸、网络发表宣传文章302篇,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到法院参观7次。二是坚持人民陪审制度,让司法充分吸收民意。对于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要求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在案件合议时,首先由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让人民陪审员充分、真实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审判人员只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回答咨询,不发表带有导向性的言论或打断。据统计,吉利法院人民陪审员案件参审率达到97%。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制度。专门挑选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在辖区影响大的案件,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人、农民、社区群众、律师、教师、军人、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等中选取社会公众代表参加旁听开庭,并在庭后认真听取他们对案件的意见。真正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纳入裁判过程,吸纳其合法、合理、合情的成分,在裁判中体现社情民意。今年以来,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34件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让司法服务群众。坚持能动司法,法官就应该主动到群众中去,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诉求,积极采取诉讼外方法,为人民群众解决司法困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今年以来,吉利法院进一步完善了法官村长制度,在辖区29个行政村和9各社区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驻村法官每周到所驻村工作一天,通过上门调解、巡回开庭等方式,有效解决各种复杂的纠纷和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该制度实行以来,驻村法官已巡回开庭107件,举办法律咨询320多人次,帮助辖区农村、社区解决各类纠纷210多件。实现司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四是坚持多措并举,让司法方便群众。建立功能完善的诉讼服务中心。在功能设计上,吉利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兼具立案、送达、诉前调解等多项功能。在服务方式上,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老花镜、雨伞、助听器、急救药箱等,体现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出台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诉前调解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争议标的不大、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诉前采取委托调解、上门调解、圆桌调解等方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今年以来,吉利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诉前已调解案件102件,效果明显。加大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先后减缓免诉讼费20.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基金9.1万,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执结率达到98.4%,避免“空调”、“空判”,最大限度维护生效判决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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