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到驾校巡回审判一起交通肇事案

  发布时间:2014-07-11 11:48:39



    为使广大驾校学员更好的接受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7月9日上午,宜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专程到该县运通驾校就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为该校近40名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课。这是宜阳县法院2014年2月开展“百案庭审进乡村”活动以来进行的第37场巡回开庭。

    2014年3月2日,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长安牌微型轿车,沿宜阳县城关镇解放路由东向西行驶,与由南向北横过公路的行人闫某(未成年)相撞,造成闫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宜阳县交警大队接报后到现场处理,认定被告人李某驾驶机动车辆未避让行人、不能及时保护现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李某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其家属多方筹措40余万元对闫某家人进行了赔偿。该案判决结果将另定日期公开宣判。

    庭审活动结束后,学员们深受震动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刻苦学习驾驶技术,在驾驶机动车时,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做到文明安全行驶,坚决不当“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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