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走群众路线,就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应坚持正确的是非观,做到大是大非不动摇,小是小非不动心,用正确的是非观维护团结,修养身心。近日,在全院干警的述职大会上,曲海滨院长强调“来说是非者,就是是非人”,提出要用正确的用人观、是非观,来凝聚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工作环境。本文从是非产生的根源、对策,以及法院干警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坚持怎样的是非观,来进行简要探讨。
一、为什么会有是非?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是非。是是非非,无穷无尽,可以说人的一生都在解决是非中度过。但是非从何而来,我们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是非观?笔者认为,其根源不外乎有三种说法:先天说。儒家代表人物孟子曾说过“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又说:“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明代“心学”创始人王阳明也说过“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的四句教。此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说法反映了一个观点,即人的是非观念是与生俱来的。比如,人在幼儿时期就知道打父母的行为是不对的,在少年时期开始意识到骂人是不对的,成年后知道怎样是对、怎样是不对,即便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也知道爱自己的父母,这种先天的智慧让人类在社会中立足和发展。后天说。这种说法认为人类的是非观念在于后天的培养。因为每个人的经历、学识、立场不同,那么看待事物的角度和结论也会不同,在其过程中建立起自己对是非理解的一套模式。正如苏轼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你有你的“岭”,我有我的“峰”。正因为我们的判断标准有所差异,导致每个人的行为方式都有所不同。在工作中,老法官和年轻法官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也会得到不同的结果,老法官阅历丰富,面对状况能泰然处之,但对新鲜事物的吸收不及年轻法官,这就导致他们看待事物的结果是不尽相同的。折衷说。这种说法认为是非观念的形成既有先天因素的影响,也受后天因素的支配,它强调看待问题不仅要发挥道德的先天性,也要运用后天学习判断善恶是非的能力,从而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在此,笔者赞成第三种观点,认为该说对我们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质在于通过开展活动,来激发干警内心之善,摒弃行为之恶,从而达到团结一致干事创业的目的。因此,这种学说为我们开展活动提供了理论支撑,在开展教育活动中要坚信我们的干警本质是好的,出发点是正确的,通过相互提意见等方式激发干警内心的善良本性,要通过各项制度措施,让干警消除私心,摒除贪念。
二、那么如何远离是非呢?
群众路线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凝聚共识,团结一致为民服务。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官作为法院形象的代言人,在审判工作中要明辨是非,分清曲直,不办糊涂案,不做糊涂人,树立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但法官作为个体在生活中,每天都会面对很多是非,这些是非轻则扰乱心神,重则影响团结,如何面对这些是非,我们不仅要有信念,更要有智慧。可以选择不听。俗话说:“是非终日有,不听自然无。”如果你在意是非,那处处都有是非;如果你对一切坦然处之,自然就无是非可言。在是非面前,既然我们无法管住别人的嘴,那么我们就管住自己的耳朵不被干扰,这是在为人处世中的一种修养,更是一种睿智。需要高度警惕。《增广贤文》说:“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意为前来告诉你是非的人,其本身就是搬弄是非的人。对于爱道是非的人,我们要时刻警惕,在面对是非时,我们要辩证地看,既不能否定是,也不要肯定非,关键看其本身。大凡促进工作有益身心的是非,我们要充分肯定吸收借鉴;大凡破坏团结引起纠纷的是非,我们要坚决予以摒弃,不论他人是非。古人说:“静坐常思记过,闲谈不论人非。”意思是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群众路线教育有一个查摆问题阶段,这个阶段要求干警能换位思考,自我检讨,检讨自己做人做事方面是否有不足之处?要扪心自问,问自己做事是否有漏洞百出或欠妥之处?查摆问题,静思记过,躬行实践,方能吃一堑长一智,今后就不至于再犯同种过错。同时,群众路线教育还要求开展活动要有辣味,而不变味。就是告诫干警,工作之余不与人背后聊他人是非,要当面鼓,对面锣,不要背后搞小动作。
三、法院干警要具备什么样的是非观?
法院干警的是非观,将直接影响其生活观、事业观、群众观。现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就是要求干警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以公正严谨的司法活动、亲民高效的司法服务、清正廉洁的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对于法院干警来说,有利于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就是对,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就是错;有利于促进工作,推动法院发展的就是对,反之就是错;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形象、增加司法公信力的就是对,反之就是错。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念,用一双慧眼识别对与错。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念理想,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敢于坚持原则,站稳立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摒弃好人主义的庸俗作风。
总之,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起正确是非观,净化美化心灵、提升道德素质,才能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增进法院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