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积极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29 16:08:56


    为加快办案速度,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审判责任,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精神和省高院《关于强化主审法官责任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的指导意见》,老城区法院积极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

    本着逐步放权、先行试点的原则,先从部分审判业务骨干中开始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主审法官对自己独审案件和担任审判长的案件,自己签发法律文书,自己对所办案件负责。

    为确保新型合议庭制度的顺利运行和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成立刑事、民事行政两个指导小组,分别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答疑解惑;实行综合指导制,主要是指导解决专业小组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建立指导工作机制,专业指导组实行随时指导制,综合指导组每周交流一次;建立信访案件提醒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当事人信访的,主管领导要以书面形式提醒主审法官,书面提醒要附卷备查。主审法官要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准则,认真、细致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上诉、经得起申诉、经得起抗诉、经得起信访,努力减少发还、改判、信访案件的发生。自觉做到“三规范”。规范审判行为,对待当事人要态度诚恳,礼貌待人,谨言慎行,不说先入为主的话,不说可能引起当事人合理怀疑的话。规范庭审活动,开庭要准时、人齐、整洁、有序;要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列好庭审提纲,坚决杜绝在办公室开庭、开庭时人员不齐、着装不整等不规范庭审活动。规范裁判文书,裁判文书要按格式要求起草,说理要具体化,具有针对性,对当事人的争议、异议、疑问尽可能给予回应;校对要认真细致,坚决杜绝掉字、掉句、错字、别字等低级错误。政治处为每位主审法官建立业绩档案,主审法官办案的数量、质量和效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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