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在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嵩县法院车村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车村法庭是该院四个派出人民法庭之一,位于距县城95公里之外的嵩县南部山区车村镇。多年来,该庭四名法官扎根山区、以法庭为家,长期吃住在法庭,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始终践行“爱民、便民、为民”的司法理念,在辖区交通不便地区设立巡回办案中心和法官调解窗口13处。为了让辖区乡亲少跑一步路、少误一份工,他们把法庭搬进深山,将法律送到群众门口,数年如一日地坚持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开庭在田间地头,调解到矿区社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场,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来,车村法庭已巡回开庭14次,巡回调解23次,到案发地开庭、调解案件数占结案总数的62%。车村法庭先后于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被洛阳市政法委评选为“十佳政法单位”。在获取多项荣誉的基础上,该庭继续探索创新、全面提升,保持争先不停步、创优夺佳绩的劲头,于近日再获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