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阳县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时,通过对被执行人耐心细致的工作,为河南省樊城县18名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2年多的9万多元工资。
去年5月17日,樊城县范湖乡农民杨付瑞向宜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说,2012年7月,他们在洛阳某公司承建的宜阳某地工程施工工地打工时,被拖欠包括他们14名老乡在内的18名农民工9万多元工资,他们多次讨要,但某公司一直推托不给,因此向宜阳县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投诉,要求某公司尽快全部支付拖欠他们的工资。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履行完调查、听证等相关手续后,今年2月对某公司下达了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22日,该局向宜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为包括滞纳金在内共计3万元。
宜阳县法院受理后,认为罚款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遂决定主动出击,通过强制执行,说服被执行人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法官多次到该公司,耐心、细致地做该公司的工作,近日,该公司终于把9万元拖欠工资足额发到了农民工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