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着想 快速办案 新安县法院办案迅速受赞扬

  发布时间:2014-09-18 10:22:47



    “孔法官、张法官,真的谢谢您们,若不是您们及时财产保全,我这十几万猴年马月也不知道能不能到手,今天我特意制做这面锦旗表表我的心,除此之外不知用啥合适的方式来感谢您们”林女士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锦旗提交到新安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孔琳手中。

    林女士和侯女士系同事,2014年4月,双方在闲聊过程中,被告侯女士向原告林女士讲:“如果你有闲钱可以放到我这里,我给你利息按2分”。之后,原告分两次借给被告18万元,并约定到今年7月21日到期。7月31日,林女士向侯女士讨要借款时,侯女士声称做生意赔本,现在己无能为力支付林女士的借款。为此,8月1日林女士将侯女士诉至新安县法院。

    新安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孔琳在8月4日受理此案后,意识到必须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经林女士提供的线索,在侯女士及丈夫王某名下仅有起亚轿车一辆,价值远不足18万保全的标的。事不宜迟,当天孔法官驱车赶到洛阳市车管所办理保全手续,但考虑到标的差额因素,希望还能查出侯某夫妇的其它财产,于是孔法官先到市房管局进行调查,经查,在侯女士的丈夫王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位居洛阳市新区,原购房价格为70万元。于是办案法官及时对该房产进行了保全。

    8月5日下午,侯女士来到县法院见到孔法官表示愿意支付借款,请求法庭解除房产保全。8月7日,侯女士经银行转账向林女士支付了借款及利息共计182800元。一场借贷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周时间就得到了圆满处理,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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