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文明司法践行者

  发布时间:2014-09-26 15:51:25


    时间在厚厚的卷宗里流淌,青春在定纷止争中消弭,法槌声声,传送着正义的力量。作为公平和正义的捍卫者,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是那么的贴近而又遥远,近,在于法官为民司法的和蔼可亲;远,在于法官严守法律的秉忠耿直。文明司法,法官必须走在最前列。

    文明体现在以人为本,为民司法的工作态度上。“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工作标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时刻牢记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誓言,对待群众的诉求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当群众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矛盾纠纷交给我们解决的时候,我们感觉到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当群众将内心的委屈向我们倾诉的时候,我们感觉到了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当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时候,我们感觉到了自己工作的伟大。面对遇到各种矛盾纠纷、心情烦躁苦闷的群众,我们更应该以饱满的热情,耐心的态度,负责任地听他们讲完每一句话,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

    前一段时间,我办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重伤急需救治费用,但其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垫付医药费,希望法院快审快结,尽快拿到救命钱。与此同时,被告外出躲避不愿参加诉讼。面对这种情况,我果断放弃了邮寄这种较慢但却更省事的送达方式,而是和同事驱车赶往宜阳县某村庄直接送达。第一次送达时,被告家大门紧闭,我们在炎炎烈日下蹲守到晚上未见其人只好返回;第二天尽管仍是近40度的高温天气,我和同事再次赶往了宜阳。历时十几个小时的等候,我们终于等到了被告的出现,在经过一番长时间的思想工作之后,被告最终接收了传票。当受害人得知这么快就将传票送达被告后,拉着我说:“法院确确实实是为群众办实事的法院,就凭你们为咱老百姓办事的态度,不管我的官司结果如何,我对法院绝对是一百个满意。”听着这句话,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我们为老百姓做了我们应该做的,却得到他们这么感激的话,两天的辛苦疲惫顿时一扫而空,而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文明体现在依法办案,办成铁案的工作责任心上。“公心在胸慎处一事一案”是我对自己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对那些疑难复杂案件,更须慎之又慎。只有耐心了解诉求,细心查明案情,用心理清关系,才能放心作出判决。在我刚到法院工作的时候,我们庭的王庭长在处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先后两次到争议遗产现场进行查看,又多次到公证处、房管局了解争议遗产的相关情况,在庭审中不放过任何对案件处理可能造成影响的细节,开了三次庭才将案件最终处理完毕。后来,他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办案虽只是我们的工作,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却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是的,在我身边有太多太多这样的法官,他们默默地践行着自己对法律的信仰,他们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将文明体现在一件件铁案上,为我们年轻法官树立了楷模,做好了表率。

    文明体现在廉洁办案,克己奉公的工作自律性上。头顶国徽,一双铁肩担道义;心装百姓,一身正气铸法魂。面对人情关系找上门,我们的法官不仅要敢于拒绝、勇于拒绝,还要善于拒绝。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如果心存不廉,就会导致行为不公,而不公的裁判是人民法官的天敌。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没有公正,司法就失去了赖以生存之基、安身立命之本。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风尚,一个群体有一个群体的信仰。当文明执法、文明司法、文明守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我们的民族就能够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上,站在时代的前列、引领时代的风尚、推动时代的进步。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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