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成立六十五周年了,天平要出一期专刊,以示庆贺。思来想去,写点啥呢?我尽量的在脑海里寻找着记忆的碎片,就写刚参加工作那年去最高法院吧。
八二年初我刚参加工作,那时候我们法院和市政府在一幢楼里办公,在三楼的最东头,才有几间办公室。我当时是法警兼打字员,全院干警才四十多个人,还不及现在一个大庭室的人多。
十月份的时候,民庭的贾法官要去北京办案,是一起民事案件,需要执行。那时候可没有执行局,遇到有案件当事人有执行要求时,审理案件的法官就会跑一趟,亲自找被执行人谈谈,试试看能不能要回标的款。因为当时法院人很少,女同志就更少了,于是有人建议让我跟着去北京出差。名曰出差,实际上大家也是好心,让我去首都北京看看。
领导挺好,同意我和民庭的贾法官去北京了。这是我参加工作以后第一次出差,买车票这些琐事我都不会,是贾法官一手操办的,我就听招呼上火车了。
坐了一夜的火车,总算到了北京,大清早下了火车以后,好冷呀。那才是十月份呀,北京的早晨真的很冷,风都是刺骨的感觉。可是到了中午,天又热的不行。贾法官领着我住到了南池子总参三部的招待所里。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是一个大房间,好像是军营改造成招待所的感觉,一间屋子好些床,都是上下铺。贾法官问我住上铺还是住下铺,下铺一天是两元,上铺一天是一元五角。我想着这么多人住一间房间,怕不安全,于是就要求住了上铺。我刚参加工作,实习期一年,工资是三十四元五角,当时出差带了二十元钱。为了保险,我在束腰的皮带上别了个子弹夹,就把钱放在里边,晚上都不敢取下来。
总参三部的伙食还真不错,而且很便宜。早上有馒头,有稀饭,光用洗脸盆装的小菜就有七八样,在那时候感觉很奢侈了。吃完了早饭,贾法官就带着我走路来到了东交民巷最高法院的办公地点。时间太久了,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最高法院当时好像是在一个大使馆里办公,房子挺别致的,是白颜色的建筑,而且那条小巷子里当时有好多大使馆呢。登记以后,进了最高法院的大门,我跟着贾法官走着问着,找到了对口的民庭,说明了来意。最高法院的人特别热情,约好下午给我们派辆小轿车送我们去目的地。
下午,我们如约来到了最高院,这次轻车熟路,我们很快的就找到了上午接待我们的那位法官,一细问他还是民庭的副庭长呢,就是姓啥我忘记了,毕竟过去三十多年了。
那是我第一次坐小车,上车前,贾法官和最高院民庭副庭长推来让去的,争着坐司机旁边的位置,我也不知道是为啥,最后还是贾法官胜利了,她坐到了司机旁边。我和最高院民庭的副庭长坐在了后边。因为我是第一次坐小车,上车的时候不知道要坐车还要低头,结果脑袋重重的碰在了车门上边,疼死我了。大家都关切的问我:没事吧?我说:没事。实际上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后来我听贾法官说,她老公是交警,小车的座位很有讲究的,领导应该坐在后排,难怪他们抢着坐前边呢,只有我傻乎乎的啥也不懂。
车子驶出了最高法院的大门,开了很长时间,才到达我们要去的目的地,贾法官问了几个人,总算找到被执行人了,紧接着就是长谈,谈了个把小时,我是陪衬,啥也不懂。听着贾法官和被执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渐渐地我都等的有些着急了。又过了很长时间,谈话总算结束了,没有效果。于是我们又坐车回到最高法院。贾法官客气的要请最高法院的人吃饭,被婉言谢绝了。在谢谢、非常感谢的寒暄中,我们和最高法院民庭的副庭长挥手再见了。
出了最高院的大门,天色已黑,肚子饿得不行,回到招待所也已经没饭了,于是就一直饿到了第二天。那时候可不像现在,大街小巷买吃的很方便,那时候外地人想找个卖小吃的地方都找不到,哎,人生地不熟呀。
这就是我第一次去北京,第一次去最高院,也是唯一的一次。虽然过去很多年了,但是那古朴的建筑,门口站岗的武警,热情的副庭长,第一次坐小轿车的感觉,第一次执行案件的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有意思的事,我后来也到执行局工作了,而且一干就是几十年,执行工作真的是不容易呀!
最高法院成立六十五周年了,回顾六十五年来人民法院走过的历程,办公条件改善了,法官也换了几茬了,但是法律人的追求一直没有改变,为了实现中国梦、法治梦,几代法律人一直在努力。
抚今追昔,法律征途上的每一个脚步,都有一段精彩的瞬间,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都有一个难忘的回忆。回忆是美好的、是感动的、是令人振奋的,这些曾经经历的林林总总,有酸楚、有辛苦也有成就。无数的法院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史上,用自己的坚守、执着、顽强、敬业、拼搏,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明天,我们将一起用崭新的姿态拥抱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