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垫付执行款 法院送来治病钱

  发布时间:2014-11-14 15:26:56


    “没想到能这么快能拿到治病钱,真是太感谢了……”,11月7日一大早,新安县法院副院长吕洪带领该院民一庭法官赶到洛阳正骨医院,给病床上的刘某送去了3万余元先予执行款,刘某及其父母感谢地说。

     今年3月,14岁的刘某因与两名同学打架时而致伤,经医生诊断为右腿应激性神经损伤,且由于受到一定刺激,精神脾气发生改变,转入洛阳正骨医院观察治疗。刘某家长将学校和两名同学家属诉至新安县法院。

    新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原告家属为了看病四处举债,而被告的两家申请了精神疾病因果关系相关鉴定,鉴定和判决都需要一段时间。承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多次找学校、家长和校方保险公司沟通,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使被告校方保险公司和另两被告家属先行垫付3万余元,并两次到医院看望刘某,为其送钱缴纳住院费。

    11月12日,承办法官得知刘某能够出院后,及时与两被告家属协商,使其又先行拿出3000元赶到医院和刘某的父母一起将最后一笔住院费结清。

    

责任编辑:谢振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