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积极开展“践行价值观 文明我先行”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4-11-17 15:53:53


    宜阳县法院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普及法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风尚,增强干警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不断提升干警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

   一是加强干警思想道德教育。采取“专题宣讲”和“道德讲堂”等形式,以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四德”为主要内容,向干部群众进行社会主义价值观以及诚信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礼仪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法官”、“文明示范窗口”、“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 “孝老爱亲”等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持续提高干警文明素质。

二是实施文明引导行动。重点实施四项行动:一是“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行“光盘”行动;二是“文明交通行动”,教育干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步行;三是“文明旅游行动”,教育引导干警文明游览,爱护环境,保护文物;四是“网络文明行动”,引导干警文明上网,不信谣传谣。

三是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做人民满意法官”活动,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立德修身、勤政廉政;继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包联农户、困难职工帮扶、法律服务下乡、扶危济困、保护环境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在立案信访窗口开展“十项便民服务承诺”活动,倡导文明办公、友善服务,戒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实施服务承诺、一站式服务。

四是加大集中整治活动。在坚持道德教育、引导和实践的同时,对失德者要进行惩戒约束。一是对服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矫正治理,将文明服务的要求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内容,与文明奖发放挂钩。二是综合运用社会监督、公众舆论及时发现不道德之风,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取信于民;三是发现干警在公共场所有失德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肃按章处理。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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