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嵩县法院高度重视,通过四项措施“把诊问脉”卷宗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卷宗评查为药引,“治顽疾、下猛药”,促进案件质效的整体提升。
一、成立案件评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从各业务庭室抽取骨干法官成立专门的评查小组,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职责和案件评查流程,对审结案件采取日常评查和集中评查的模式,并将此想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建立长效评查机制,严格评查标准。结合近几年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制定了《案件卷宗评查工作中需注意事项》、《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评查内容,严格规范评查标准,形成保障案件质效的长效机制。
三、及时通报评查结果,集中整顿问题。评查小组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人人接受评查,案案得到评查,重点案件重点把关,针对卷宗评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遮掩,要求审判业务部门逐案逐条及时反馈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四、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同步监管质量。将案件评查工作与审判质效考评紧密结合,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每月通报电子卷宗信息录入情况,确保电子卷宗与案件审理同步,以此作为法官业绩考核和选任提拔的标准,敦促法官办好案、办精案、办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