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法院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4-12-08 10:19:35


    12月5日上午,伊川县人民法院就一名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公开听证,这是河南省高院发布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定后,该院首例就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听证。

    罪犯赵某,男,34岁,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本应在监狱服刑的赵某因被鉴定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右跟骨骨折,看守所出具暂不予收押通知书,建议法院决定对罪犯赵某暂予监外执行。而后,法院公示赵某申请监外执行。日前,公示期已满。

    在听证会上,承办法官介绍了案情、法院采取的措施,并宣读了赵某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随后,检察院监所科、公安局看守所对赵某申请的证据一一发表了意见。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受害人家属均书面发表了意见。

    法庭将择期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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