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利用新审判法庭整体搬迁机遇,统筹谋划,高点设计,建立软硬件设施一流的诉讼服务大厅,打造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立案工作的“四个一”便民措施,即“一站式服务、一次性释明、一日内立案、一条绿色通道”,通过贴心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二、认真做好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活动,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妥善化解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
三、及时实施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免交、缓交、减交诉讼费用,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小额执行案件先行垫付、集约执行制度,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作用,真正惠及百姓。
四、开展好巡回审判工作。对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当即审理。向辖区群众公布巡回审理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时解决群众纠纷。诉讼案件巡回审判率达50%以上,诉前调处案件一律巡回处理。
五、完善和落实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并通过定期新闻发布、设立开放日、逐步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加陪审员数量,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