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充分利用法官村长平台为农民工维权

  发布时间:2014-12-16 16:42:45


    汝阳县法院除按照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 活动规定,对本院已经受理的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外,充分利用法官村长贴近百姓、信息灵通的优势,将两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维权。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作法官村长驻村外出务工人员拖欠工资情况排查登记表,进村入户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及时掌握驻村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为依法从简、从速、及时地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奠定基础。

    二是对外地企业或者外地用工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引导其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解决或者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三是对在本地企业或用工单位务工的人员,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由法官村长与所在企业或用工单位进行协调,出具司法建议书等,督促用工方及时兑付工资。

    四是对诉前调解无果的,驻村法官及时引导农民工搜集证据,走诉讼程序,依法合理维权,避免不理智行为发生。

    五是驻村法官深入企业、用工方,讲解法律规定和当前政策,督促用工方完善手续,按时兑付农民工工资,维护良好的劳资关系。同时向农民工讲解劳动法有关规定,告知农民工在被雇用时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观念,签订劳动就业协议,牢固确立证据意识,不采用过激行为追讨工资。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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