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某等32名农民工高兴地从汝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接过盼望已久的工资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李某等32名农民工于2010年1月份在被执行人刘某等人承包的工程中施工,工程结束后,建筑承包人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该案早在起诉阶段,汝阳县法院就开辟了快立、快审绿色通道,经过该院一审和洛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后,刘某等人应给付李某等32人工资款共计13850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李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汝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到执行局后,正逢全省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开展,汝阳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精干力量办理此案。鉴于本案被执行人均在外地,在送达执行手续后始终联系不到,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查找未果,迫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后法院继续加大寻找力度,并通过多方途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终,对被执行人存款进行了冻结、划拨,将工资款第一时间送到了农民工手中,此案顺利执结。
汝阳县法院近年来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快审快执的同时,注重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乡村、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自“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梳理排查出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7起,其中民事案件15起,执行案件12起,涉案标的60余万元,审执结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