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提升法院审判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4-12-17 17:35:48


    今年以来,洛宁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增强法院的社会认同感和司法公信力。截至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94件,参审335人次。

    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类型予以明确,增加对一些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的陪审,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实际参审率。

    拓宽人民陪审员行业范围。针对新时期新类型案件的增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选任一些医疗、建筑、教育等特殊行业专家、业务骨干担任陪审员,进一步拓宽人民陪审员行业范围,有效促进敏感类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理,增强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人民陪审员素质培训。定期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业务培训,向陪审员发放法律资料,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会,提升人民陪审员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

    强化人民陪审员奖惩机制。完善考核机制,由各业务庭对人民陪审员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奖励,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经三次书面通知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或无故中途退庭的,经查证属实的,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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