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荣获全省“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4-12-26 17:25:40


    近日,洛阳中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军事法院联合授予“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连续第二年获此殊荣。

    今年以来,洛阳中院持续加大“送法进军营”活动力度,与驻洛某部队互聘“辅导员”,五名优秀法官被聘为部队“法制教育辅导员”。中院干警多次深入部队,进行巡回法制授课,提供法律咨询,有效提高了广大官兵的法律素养,增强了广大官兵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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