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动摇,坚持为老城工作大局服务不动摇,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三大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倒逼,顺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呼声,从人民群众最期待的地方抓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为老城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次会议精神的实质和内涵,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用两次会议精神统领法院各项工作。通过学习,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激发全体干警干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二、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刑事审判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案件保持严惩高压态势,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对贪污、贿赂等涉及腐败的案件,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促进“不敢腐”向“不愿腐”转变发挥法律威慑和教育职能作用。通过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办案效率,尽快让当事人从诉讼的焦虑中解脱出来,过上幸福轻松的生活。减缓免诉讼费、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三项措施,不仅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而且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使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老城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对古城保护与整治项目,发挥自身优势,对项目中的法律问题,一如既往地当好法律参谋,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案件,在依法审理的前提下,把是否有利于项目推进,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为老城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正能量。
三、持续抓好作风和能力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为新的起点,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为切入点,提升干警三种能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能力、加快办案速度的能力;培养四种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风、雷厉风行作风、认真细致作风、亲力亲为作风;案件办理结果做到五个符合:符合客观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理、符合情理、符合办案规范。从根本上解决六难三案,为搞好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和能力保障。
四、积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为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立案慢问题。增加主审法官数量,所有案件都由主审法官审批,全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以公开、监督促公正、公信。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提高执行的效率和效果。要通过改革,体现法官的主体地位,增强法官的尊荣感、责任感,提高案件质量,加快办案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