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法院队伍现状,出台了《30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革创新意见》,全面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从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反腐倡廉的自律机制;从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反腐倡廉的惩治机制;从建立健全从优待警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机制;从建立健全从优待警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机制;从建立完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创新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调研和例会制度、廉政党课制度、执行工作分权制衡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预警工作制度、经常性违法审判责任排查制度、领导检讨责任制、信访案件逐件甄别制度、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纪律处分部门纪检监察员制度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的贯彻执行上,确保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干警掉队。
该项制度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促进司法作风转变,开创汝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