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护航企业发展 千里调解化怨止争

  发布时间:2015-01-29 09:30:19


    1月27日下午,新安县法院院长毛迎春接到了某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的致谢电话,“尊敬的毛院长,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县法院表示感谢,是您们的法官不远千里、不辞辛苦,反复调解、耐心说服,使我们与原告之间的纠纷得到满意化解,不仅为我们保住损失,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生意得到持续,公司又可以正常生产了,我再次谢谢您们”。

    新安县某铝业公司与湖南长沙市某耐磨新材料公司签定买卖合同,约定该耐磨材料公司供应钢球125吨,计价为人民币1450000元。2014年9月,该耐磨材料公司将铝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按合同支付全部货款,并支付违约金71357元。该铝业公司声称供货方的钢球质量有缺欠,并将耐磨材料公司诉至法院,诉其质量违约。2014年11月19日,耐磨公司又一张诉状告该铝业公司在2008年3月到2012年10月间尚欠货款862910元没有支付,要求依法追偿。就这样一场拉锯式的战斗激烈地持续着。

    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法官经过分析调查,认为铝业公司在对方供货的过程中没有及时提出异议或要求退换产品,并且部分材料还投入了使用,在处理方式上存在不妥;供货方质量指标确有不足,走调解方式效果会更好,于是积极做好铝业公司的工作,并于2015年1月21日前往湖南长沙与供货方进行调解,分别与授权代表、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耐心调解。在调解中铝业公司表示主动撤消材料质量诉案,供货方也放弃了第二次货款追索诉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两公司重新握手,表示愿继续合作共赢。一场纠纷就此化解,双方都对办案法官的真情服务和付出的努力表示深深的谢意。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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