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法院“雷霆行动”执行出实效

  发布时间:2015-01-29 17:44:32


    洛阳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了一批执行积案,集中兑付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案件执行案件。同时,与公安、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合作,打击拒执行为,惩治了一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赖账户”。

     一、把握时机,主动出击,强化执行效果。两级法院干警集中精力,加班加点,采取有效手段促进案件执结。1月15日晚马某在洛阳市洛龙区某酒店住宿时,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控制并抓获,偃师法院工作人员当即赶往洛龙公安局凌晨3点将其带回,当即决定对马某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马某经偃师法院教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写了认错书。孟津法院采取“凌晨围堵”打击“赖账户”,取得较大成效。

    二、强化执行公开,形成“雷霆声势”。全市法院及时搜集“雷霆执行”新闻线索,分别通过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大河报、中院网站、官方微博等平台对外通报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典型案件,声势浩大,影响广泛,许多被执行人因看到报纸刊登了“赖账户”信息,立刻履行了义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强化检查,狠抓落实,规范办案。“雷霆行动”活动中,工作重点放在案件执行实效上,简化材料报送,采取不定期督导检查方式对基层法院活动开展的成果及执行案件的规范化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案件执行情况,案件执行效果,集中行动情况等事项进行评比,以此,加强两级法院执行业务的交流和提升,强化执行案件办案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此外,本次活动强调规范做好案件“四查”工作,活动中,遇到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积极办理司法救助,其中洛宁县法院已办理司法救助7起,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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