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执行两年多 除夕终进拘留所

  发布时间:2015-02-25 16:40:56


    宜阳县一“老赖”躲避法院执行两年多,终于在去年万家灯火、团圆喜庆的除夕夜被宜阳县法院执行干警“请”进了拘留所。

    2011年9月12日,宜阳县高村乡居民胡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肇事,将张某撞伤,胡某仅支付部分治疗费用8500元。2012年6月12日,宜阳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胡某在该判决书生效30日内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97341元。两月后,宜阳法院受理了张某的执行申请,并向胡某公告送达了限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的执行通知。但胡某以外出打工为由长期躲避执行。

    去年除夕夜,春晚即将开始,宜阳法院得知胡某现身妻子在县城的租住地,执行干警曹学军、仝保军、张春龙立即出发,奔赴现场,对胡某释法说理,录口供、做笔录,直忙到夜里零时后,胡某仍表示无钱履行判决,遂被司法拘留15日。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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