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火眼金睛 老赖无奈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5-02-27 11:15:34


    “等等,快掉头,跟着对面这辆车,快截住!”伊川县法院执行员潘冠强在办案途中发现被执行人邱某的车辆,果断拦截。

    2013年,安阳人洪某带领同乡到偃师某中学修建学校,工程完工后,余款邱某拒绝支付,洪某起诉至法院,经过二审审理,2014年年底判决邱某偿还原告洪某28000元。因洪某是外地人,案件申请执行后,一直未能与执行员联系。承办人潘冠强积极查询被执行人邱某的财产信息后,发现邱某名下有一辆牌照为豫C36***力帆牌面包车。

    2015年2月12日,执行员潘冠强在县城办案途中,敏锐的发现迎面而过的车辆车牌正是邱某牌照为豫C36***的面包车,及时将其拦截并将邱某与车辆扣押带回法院。终于在联系上申请人洪某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现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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