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检察院、监狱管理局莅洛调研减刑假释案件办理
作者: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强 发布时间:2015-03-30 10:08:03
3月27日,省法院减刑假释庭、省检察院监所处、省监狱管理局刑罚处负责人莅临洛阳,对3月1日开始试行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进行调研。
调研组在豫西监狱召开座谈会,洛阳中院、市检察院及监狱负责减刑假释工作的相关人员对《办法》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明确了一些模糊认识,促进了与会人员对《办法》的理解,为洛阳中院、检察院、监狱准确适用《办法》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苏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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