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高院“十条禁令”是廉洁司法队伍,力促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基础,是增强司法裁判社会认同度的关键所在,是积极构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十条禁令”学习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培根曾说“正直才是法官之命脉与圣德”,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经指出:“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也不能当法官”。对于法官这个职业而言,高尚的品德尤为重要。因此,不断提高法官自身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修养是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必备条件,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是人民司法不断深化的不竭动力。在面对近期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人员违纪违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有的法院发生了滥用司法强制措施等事件,伤害了群众感情,损害了法官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等不良现象时,如何保持法官廉明、廉洁公正执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省高院适时提出的“十条禁令”正是解决这些不良问题的准则,是提振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所以,要不断加强对“十条禁令”深刻内涵的学习和领悟,要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学习,特别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珍惜权力、用好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促使干警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爱国爱民。要重视运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腐败行为的严重危害,做到警钟长鸣,自觉严格要求自己。要积极争当职业道德的楷模,学习优秀法官陈燕萍等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做到一日三省,始终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生命与追求,以实际行动树立公正文明的职业形象,做到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使命,无愧于良心。
二、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要使“十条禁令”规定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确保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键还要有一套预防腐败的制度。一是完善组织协调制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使反腐败斗争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形成推动司法公正廉洁的强大合力。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和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第二,完善廉政教育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法治理念、公正执法、“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法治理念。要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对先进事迹和反面教材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第三,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切实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院务公开实质上是把办案、用人、财务等置于阳光下运作,避免过去的暗箱封闭式运作。要坚持公开办案程序,把法院收立案手续、管辖范围、收费标准等法律规定细则公布于众;要坚持公开办案纪律,把省高院“十条禁令”以及市中院各项纪律规定公布于众;要坚持公开审判事项,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开庭的时间、地点及案由向社会予以公布。总之,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所限定的,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权力制约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只有加强监督制约才能预防腐败,因此,要紧密结合司法权的运行特点,健全纵横向联动机制,积极拓宽监督领域,整合监督资源,凝聚合力,提高查案水平和效率,确保公正司法。首先,构建内部循环监督体制,建立健全院、庭领导干部层级监督。在实行立、审、执、审监相互分离的原则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到人,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与领导之间相互监督,领导与领导之间相互监督的监督格局,既保证工作的高效,又保证所办案件的公平公正。其次,以案件质量评估和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监控为中心,确保司法行为规范。确定各类案件质量评查表,由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从整个案件的程序到实体全方位进行个案评查,除了对送达各个环节、笔录制作、案件的评议与讨论、裁判文书制作、卷宗材料的排列和装订等问题评查外,还把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的交接手续作为评查的内容,确保干警不在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的收取上出问题。第三,加强外部监督,共同拓宽监督助廉新渠道。各基层法庭设置廉政举报箱,公开廉政举报电话、干警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开展家庭助廉。及时向家属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让家属们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使干警们在八小时以外有人管,管到位,请求他们当好“贤内助”,营造“家庭防线,长敲廉政警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全员监督,并邀请他们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特邀监督员积极闲言献策,出新点子,想新办法,提出推进我院廉政建设的新途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联合,既宣传法院的工作成效,又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把法院的整个活动都置于监督之下,形成多头并举的监督格局。
四、加大惩处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是建立违反“十条禁令”的查处机制,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十条禁令”规定之一的,除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还要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外,加处停职检查,扣发违者全年工作性津贴。对违禁个人所在部门实行“双罚制”,即部门负责人在院务会上作公开检查,部门负责人如对案件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监督不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是建立“十条禁令”执行考核机制,把“十条禁令”执行情况与法官的考核评价、晋级评优密切挂钩,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违反者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允许网开一面”,“绝不允许姑息养奸”,只有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确立体系规则的权威,“十条禁令”的务实之举必将会深入人心,人民司法事业必将会迈向光辉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