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法院被洛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伊川县人民法院 张鼎铭 发布时间:2015-04-21 09:06:25
4月16日,伊川县法院受到洛阳市委、市政府表彰,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长期以来,伊川县法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把“建三室、学三史”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有力抓手,建成图书室、荣誉室、警示教育室。同时,开辟司法文化走廊,开展书画、演讲、篮球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奋发进取、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创建有重点,文明无止境。伊川县法院一定会再接再厉,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和荣誉。
责任编辑:苏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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