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个人活得是否有价值,不仅仅是在生前,关键是看死后。
孔子生前颠沛流离,周游列国,没有受到任何一方诸侯君主的重视;而他死后,至今没有出现能超越他的大教育家,被后世尊为圣人。
蜀相诸葛亮生前一心光复大汉,辅佐刘禅,竭尽国力,六出祁山,因过于劳民伤财,蜀国上下怨声载道;而他死后,蜀国柱樑顿失,民心一盘散沙,未几即亡国于曹魏,被后世誉为鞠躬尽瘁第一人。
鲁迅生前手持如椽巨笔,无情鞑伐封建社会的遗毒和阴暗面,无情揭批反动派的残忍和国民劣根性中的愚昧、懦弱、虚伪,惹得很多人不愉快,如鲠在喉、如芒在背;而他死后,中国文坛失却了铮铮铁骨,因为他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一面向封建势力宣战的旗帜。
而邹碧华,也是一面旗帜!
一个法院系统的人,一个身为高级法院副院长的人,一个生前声名并不显赫的人,在他死后受到党的总书记的亲笔批示,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中共中央宣传部号令全国上下认真学习,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是第一例!这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也是第一例!
真的啊!还没有一个法院系统的人死后在系统外、在法律界、在社会上也受到如此尊敬和怀念的。无他,只因为他是全国司法改革战线上的一名排头兵,只因他是依法治国漫漫征途中的一面旗帜!
学习邹碧华,究竟学什么?学习他如何下苦功夫办案件?从他办案的数字中去探索他如何几十年如一日为民执好法、办好案?我摇摇头,不对,这不是我学习的重点,其实,邹碧华实际办案并不多。难道是去学他把当事人放在心中,时刻为百姓解纠纷、为群众解忧愁?这的确应该学,但这方面他并不是最突出的。
我真正想学的是他那种精神,那种真心视法律如生命、将一生托付给法律的殉道者的精神!
邹碧华学的是法律专业,钻研的是法律博士,到国外考察的是司法研究,最终还是倒在法律的荆途,他从未涉足其他行业,从未兼职其他来钱门路,他眼不别视、心无旁骛,闷头驾驶着法律战车坚毅地驰骋在司法战线上。
邹碧华一毕业进的是法院,从书记员做起,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基层法院院长、高级法院副院长,踏石留痕,一路走来,他从未更换过单位,即使不跳专业,也可以去政法委、检察院,也可以去政府、人大法制部门的,但他不!他不嫌办案累,不嫌当事人烦,不嫌非审判的杂事多,就一直坐着法院的板凳不丢。
这是为什么?!我想,依邹碧华自身的优势条件,这绝不是没有机会,绝不是外面的职位不够吸引人,而是他真正地爱法院这个法徽、真心地爱法官这个职业啊!他坚信法院可以更直接的影响社会,法官可以更直接的指引当事人。
正是他这种对法官职业近乎痴情的迷恋,正是他这种为审判事业献身的殉道者的精神,才使得他站在司法改革的前沿永不退缩,才使得他跑在司法改革的排头奋勇前进,才使得他无休止的加班透支着健康和生命而从不自觉。
邹碧华走了,但他的精神留了下来。
邹碧华走了,但他手中的旗帜不倒,我们要替他扛起来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