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做好“全面开放庭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03-16 15:00:27


    偃师法院通过开放庭审促进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前两个月,该院审结各类诉讼案件303件,公开开庭审理284件,旁听群众1700余人,无一投诉,树立了良好形象,促进了司法公正。

    思想认识到位。认真组织学习省法院《关于全面开放庭审活动的暂行规定》,充分认识全面开放庭审活动对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大意义。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广大法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该项工作中。

    宣传引导到位。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人民法院全面开放庭审活动的工作部署,消除人民群众对庭审活动的神秘感,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监督司法工作的积极性,提升该项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信息公开到位。建立公开审理案件台账,由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对各业务庭拟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汇总,将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基本信息、开庭时间和地点在偃师市法院网、机关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旁听。制作法官信息公开栏,将全院70多名法官的照片、姓名、审判职务、编号和监督电话等情况进行公布,便于旁听群众实时监督投诉、提出工作意见。

    庭审组织到位。实行庭前讨论会制度,组织合议庭人员全面熟悉案情,初步归纳庭审焦点,拟定庭审提纲,确保庭审准备充分。根据案件的社会关注度和涉及面,合理确定大、中、小审判法庭,妥善安排旁听席位。明确庭审分工,遵守法庭规则,讲究司法礼仪,保证庭审严肃高效运转,使庭审活动成为既是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过程,又是宣传法律、彰显公正的过程。

    安全保障到位。投资8万元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机关大院、走廊通道和审判法庭进行全面监控。安装安全检查门,落实安检制度、司法警察值庭和押解规则,将法庭纪律、旁听规定等上墙公布,教育群众遵守秩序,文明旁听,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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