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法院上门立案“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5-06-11 10:15:41



    6月9日,伊川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到高山镇闫洼村,主动为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登记立案,为老人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高山镇的闫某72岁,生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自立,7年前原告闫某不慎将大腿摔成骨折,先后多次到洛阳三院住院治疗。长子董某未履行赡养义务,原告一直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去年年底,闫某又患上白血病,每月需支付医疗费2000余元,其大儿子仍然不管不看,闫某生活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闫某的丈夫6月8日到法院立案庭,了解“打官司”相关法律问题。法官了解到闫某因伤行动不便,家庭生活困难时,当场答复第二天安排工作人员上门立案,提供法律服务。次日上午,伊川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顶着炎炎烈日来到闫某家中,为其办理了立案登记及诉讼费缓交手续,并向她耐心细致讲解了有关赡养纠纷的法律规定,临走时,法官留下联络卡,嘱咐她安心养病,法院一定会尽快为其解决困难。伊川法院立案庭贴心细致的诉讼服务,令闫某十分感动,临走时,她拉着法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伊川县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措施。针对起诉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立案法官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将关爱送到老百姓的心窝上,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贴近民心。针对来院起诉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开通绿色诉讼通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真正做到“服务到家”,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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