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洛阳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洛阳中院民一庭庭长孙世良介绍了全省法院小额诉讼推进暨现场观摩研讨会的相关情况,立案一庭庭长秦铁林和审判管理局局长赵河龙就小额诉讼工作作了发言。
最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倪西良回顾了近年来我市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总结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基层法院要充分认识小额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单独编号,对标的额在15000元以下的小额诉讼案件依法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要达到15%以上,建立小额诉讼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二审法院对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而未适用的案件,将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