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津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两百余万元借贷案件。
原告杜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李某经营一家包装公司,2014年初,被告李某以经营需要流动资金为由向杜某借款220万元,约定一年之后归还。今年初,被告并未按照约定时间归还,杜某无奈诉至孟津县人民法院,经该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不履行债务。杜某于6月20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第一时间向被申请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经过多次通知,被申请人一直未到庭。7月5日星期日,承办法官得知李某出现在公司,放弃周末休息的时间赶往被执行人公司,经过耐心的说服,李某同意立即到庭调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杜某与李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该起案件的顺利执行,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