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县法院积极探索“一点四线三延伸”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与县域金融企业共建平台、共享信息,较好地发挥了金融审判规范、引导、预防、惩治的职能作用。
一、以专业化审判为重点,优化金融审判工作模式。
一是建立专业审判组织。推行统一立案、统一编号、归口管理、集中审判的金融审判新机制。二是建立审判智囊组织。从各金融企业选聘11名资深专家组成金融审判咨询专家库,对金融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把脉,解疑释惑。三是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金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金融案件审执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并向金融部门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为金融部门防范风险提供帮助。
二、“四线”贯穿,丰富金融审判便民方式。
一是建立快速立案机制。24小时内办完立案审批手续,48小时内转审判庭审理。二是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对事实清楚、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采取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化解纠纷。三是建立快速审判机制。缩短审理周期,平均审理周期简易程序不超过50天,普通程序不超过100天;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诉讼,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一审终审的方式结案;对金融企业申请保全的,在裁定书作出后24小时内开始执行。对审理中发现涉嫌金融犯罪的案件,24小时内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四是专一部门执行机制。执行局确定一个部门重点执行金融案件,充分利用执行征信机制、限制高消费机制等,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尽最大可能为金融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三、深化“三个延伸”,拓展金融审判服务领域。
一是利用审判案例引导,做好判后信息反馈。注重归纳和整理金融企业在经营和诉讼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同类型案件,及时编纂案例编报,免费赠送金融企业及网点,为其提供参考帮助。二是利用司法建议,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对涉及金融企业放贷合同格式、担保手续办理、催款通知固定等方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三)信息资源互享,实现法企工作共赢。将各类执行案件的信息数据传输给县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借助银行信用不良记录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打击赖债、逃债行为,实现法院执行信息与银行征信系统无缝对接及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