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院党组总体要求,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8月21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十六个基层法院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伊滨法庭以及中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办公室、宣传处及研究室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十六个基层法院、伊滨法庭分别汇报今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特别是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和新的异地管辖规定实施以来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中院行政庭庭长王艺传达了省高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对下步如何做好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最后,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宝从七个方面强调了做好行政审判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二是继续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三是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升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和权威。四是加强监督,提高行政案件的质量。五是继续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六是积极探索裁执分离改革,解决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七是加强行政法官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