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让群众为法院点赞

发布时间:2015-08-22 17:36:02




    诉讼服务大厅是人民群众进入法院的第一场所,是人民法院联系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审判的前沿阵地,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2013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全国试点法院为洛阳中院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洛阳中院将诉讼服务中心改革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整体谋划。突出“功能集中、管理集约、内外服务、科学指挥”四大特色,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对外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公开”三种意识,对内坚持“诉前重分流、诉中重分担、诉后重分忧”的“三分”原则,实现“机构扁平化、管理集约化、服务一体化”,构建了独具洛阳特色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模式。

    一、加大投入,在软硬件建设上求“精”

    按照“宽敞明亮、设施完备”的标准,建成面积达1800多平方米,设置有导诉中心、集中保全室、集中送达室等九个职能窗口,形成了导诉区、立案登记区、诉讼服务区等六大功能分区。大厅内电子显示屏、自动叫号机、自动提款机等一应俱全,盆景和绿色植物生机盎然,墙面上字画和温馨标语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诉讼服务中心正在成为洛阳法院的惠民之窗、为民之窗、服务之窗。

    二、科技助力,在服务载体上求“新”

    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方式,设置液晶显示屏、自助终端查询等设备,采用LED显示屏明确标识各职能窗口、滚动显示开庭信息,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成了审判指挥中心,充分将信息技术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诉讼服务领域之中,着力构建了线上网络、线下实体的诉讼服务新形态。

    三、服务审判,在工作效果上求“实”

    将送达员、保全员、随案书记员等辅助人员调整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集中办公,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14名,其中保全员20名、送达员41名、随案书记员41名,占到全院总人数的19%,有力促进了庭审记录、送达、保全等审判辅助性事务的“三集中”,服务保障效率明显提升。卷宗及时归档率较以前提高了31.7%;当天保全率达10.91%,三日内保全率达85.1%;平均送达时间较以前缩短了20%以上。

    四、服务群众,在工作方式上求“细”

    对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管理局的职能整合,将审判机构中的事务性工作剥离,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行使诉讼引导、便民服务、立案登记、诉讼费收缴、排期开庭、集中送达等20多项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实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开设“假日窗口”,致力于打造“永不停歇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聘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常驻法院联合开展诉前调解。选聘专家、学者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按照排期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调解纠纷等义务服务。初步实现了“一站式” 、“全天候”、 “多样化”的诉讼服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洛阳中院诉讼服务工作得到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认可与肯定。诉讼服务中心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洛阳中院将继续做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有力推动审判事业发展。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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