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全力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15-09-12 01:22:27



    日前,全市法院启动“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全力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活动。

    法院专门设立“绿色通道”,集中受理农信社起诉的清欠案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登记之日起7日内立案。农信社提出诉前保全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实行专业化审判模式,由专门合议庭集中办理农信社清欠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审理相关案件,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在法院指导下,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邀请专家志愿者进行调解,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加大执行力度,在发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依法采取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对已受理尚未执结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尽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促使案件执行到位。

    农村信用社是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重要金融力量,是服务“三农”、小微企业,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金融主力军。全市法院开展“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全力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活动,就是认真落实省、市相关精神,牢固树立服务农信社改制就是服务企业、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识,以快速审理和强力执行为立足点,做到对信用社清欠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为全市农信社改制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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