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基层蹲点日记”:小法庭 大作为

  发布时间:2015-09-17 17:19:53



    9月16日    星期三  晴

    “医生说我出院后还需要治疗,我的身上还留有疤,而且我是开服装店的,受伤后将近两个月没法做生意,我要求被告赔偿我出院后的治疗费和误工费。”“我们已在你住院期间支付了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所以我们认为……”今天上午,我来到孟津县法院小浪底法庭,正好遇见庭长王景博在审理一起民事赔偿纠纷案。

    2014年8月31日,原告刘某到被告薛某和任某共同开办的足浴中心拔火罐,店员李某在拔火罐的过程中不慎将酒精洒落在刘某身上,造成刘某身上大面积烧伤,经医院诊断为中度烧伤。原告住院期间,被告支付了全部医疗费,但拒绝承担原告出院后的治疗费和其他损失,因此刘某将薛某、任某和李某告上法庭。

    庭审结束后,王景博告诉我,近年来,县里案件逐年增多,近3年来仅该法庭就审结案件650余起。我想这也从侧面反映法庭的普法工作已深入人心,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当然,这也与该法庭多次深入孟津海事处、小浪底码头、学校、企业等普及法律知识有很大关系。

    二十世纪末,国家兴建小浪底水利枢纽,以实现生态治黄,为妥善解决枢纽建设引起的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旅游开发等纠纷矛盾,小浪底法庭应运而生。小浪底法庭管辖孟津县横水、小浪底、常袋、麻屯四个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每年小浪底水利枢纽吸引大批游客前来参观的情况,法庭在小浪底景区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在节假日期间,旅游巡回法庭受理涉及旅游权益纠纷的简易案件,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麻屯、常袋两乡镇商业园区的民商事案件,法庭在麻屯镇设立便民司法调解室,做到就地立案、就地解决。针对交通不便、诉讼能力有限的老百姓,法庭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使用简易程序,让老百姓立案更方便快捷。

    “2013年1月,天气非常寒冷,来自外县的6名农民工跟随孟津县的陈某到外省打工,因陈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眼看年关将至,6人家里老小等着用钱,只好到法院立案。我们看到他们家庭困难,来往十分不便,为减轻他们诉累,在进行立案审查后,我们一边电话联系法律援助中心,请求为6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一边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王景博告诉记者。我想这就是司法的温暖,法庭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让来自异地的农民工在寒冷的冬天里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采访结束即将离开时,我一眼看到了法庭后门外的小菜园内,绿油油的大白菜、青菜等青翠欲滴,书记员徐静雅笑着说:“这是我们亲手耕种的小菜园,虽然小,但应有尽有,你看,那里还有柿子树。”这让我想到小浪底法庭的法官和干警,虽然只有4个人,但他们事事以群众利益为主,真情服务4个乡镇15.1万人口,用心听民声,用心解民忧,真正是小法庭、大作为。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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