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短信宣传《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0-03-25 10:05:10


    3月25日,宜阳县法院113名干警的手机上,都接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偏袒一方当事人,违背事实、法律枉法裁判,和有案不立、不执、拖延办案……。”

    与此同时,宜阳县法院的电子屏幕上也播出了同样内容的滚动字幕;每名干警都领到了同样内容的宣传单。该院还成立由纪检、监察人员、业务骨干组成的督查组,专门对“十条禁令”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对已办案件卷宗进行抽查,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查看有无违反“十条禁令”的现象,发现苗头对当事法官予以警告、诫免谈话,如有重大违反,一律按要求严肃处理。

    据宜阳县法院纪检组负责同志介绍,这是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采取的举措之一。之后一段时间内,这些短信、字幕的内容将适时更新,直至把省高院“十条禁令”中规定的10个方面的内容全部送给全院干警,要求每个干警熟记熟背其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警钟长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