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五项举措构建法官律师新型关系

  发布时间:2015-09-22 11:28:24


    近年来,河南省宜阳县法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法律共同体的新型关系,实现了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促进了公正司法、确保了公平正义,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及各项审判工作有序推进、健康发展,先后开展律师代表座谈会5次,邀请律师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义务法律咨询103人次,律师参与诉前调解98案、成功化解各类纠纷73起,初步形成了律师和法官平等、互动、相融、支持的共同体新局面。该院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律师座谈会年度例会制度。该院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全面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公正司法,推动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建立了年度律师座谈会的例会制度,要求每年都要至少举行一次律师代表座谈会,不仅积极征求律师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让法官代表和律师代表能够共聚一堂、推心置腹、坦诚相待、畅所欲言、交流互动,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

    二是在法院设立律师休息阅览室。该院不仅规定律师持证可以自由出入法院、法庭及任何办公区域,而且专门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休息阅览室,方便律师庭前、庭后的休息、阅卷和查找资料,让律师充分感受到一个法律共同体的主人翁地位。

    三是裁判文书必须回应律师意见。该院要求只要有律师参加诉讼的案件,法庭必须充分尊重律师的代理词、辩护词及有关意见,所有的判决书必须具有充分的说理性,必须回应律师的意见,并对律师意见的采纳与否作出法律和法理上的解释。

    四是推行律师志愿者法律服务活动。该院一方面与县司法局实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共建活动,定期由司法局安排律师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坐台接受来访群众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向群众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另一方面积极邀请了四名律师志愿者长期到该院的“诉前调解中心”开展义务性的诉前调解工作,帮助人民法院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五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邀请律师参与。该院为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科学评判法官的工作成效,在改革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可以邀请当地有名望的律师代表参与到法官考评委员会中,对该院法官的年度审判工作进行专业性考核,充分尊重了律师的法律共同体地位。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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