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树立规范意识 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9-22 11:45:40


    按照省市两级法院要求,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树立干警规范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政法队伍,为提升审判质效奠定坚实基础。

    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对“三严三实”每一项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学习讨论,院党组逐项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党课,真正使“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队伍保障、组织保障。牢固树立深入实际、雷厉风行、认真细致、亲力亲为、谦虚谨慎、勤于学习六种优良作风,努力使每一名干警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时要增强敬畏意识、政治敏感性和学习意识,敬畏法律、敬畏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办案,严格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教育干警坚守人生“三条线”:坚持为民这条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法官的天职,只有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搞好服务,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不为民办事、损害群众利益,将遭到唾弃、被人民群众打倒。守住法律底线。公正、廉洁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到一心为民、两袖清风。绝不碰贪腐这条高压线。始终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条古训。算好人生七本帐: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健康账、自由帐。

    以规范司法活动为载体,真正做到严格司法、规范司法、文明司法。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提高案件质效,院党组成员带头办案,并保证案件优质高效,为全体法官树立模范带头作用。尽最大限度减少瑕疵案件、发还改判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的数量,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以审判监督为抓手,确保放权后案件质量不下降。判前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从信访案件、审务督察、超审限案件或即将超审限案件、网络舆情等方面发现问题线索,重点发现案件中的程序性问题和规范性问题,由指导小组给予书面提醒或建议,对存在问题不改正导致出现错案或瑕疵案件的视为故意犯错。判后监督,刑事、民事行政评查合议庭分别对案件一季度一评查,并对发还改判、信访、媒体炒作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将评查合议结果提交审委会讨论,并进行公布。一般瑕疵,按照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处理;错案,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权限监督,刑事案件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减轻处罚、免于处罚、单处罚金的案件,要向庭长、主管院长及院长报告,经审查后方可作出裁判。

    以案件评查为举措,强化责任追究。把发还改判案件、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案件作为评查重点,找出发还改判、信访、长期未结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一一进行化解;总结经验,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努力减少类似案件的数量。结合案件的日常评查,把评查结果与办案经费拨付挂钩,对违法办错案的法官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以长期未结案件为审理重点,提高办案效率。长期未结案件一一制定审理方案,责任到人、限期结案。同时严把案件延期审理关,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效。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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