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集中执行信用社不良贷款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9-23 17:44:03


    9月18日凌晨5点钟,宜阳县法院执行局、行政执行中队全体干警统一行动,对城关镇、锦屏镇、香鹿山镇、韩城镇、张坞镇、高村乡、盐镇乡等地的21名拒不返还信用社贷款的被执行人突击执行,拘留1人、拘传8人,执行案件标的款20万余元、扣押机动车辆2辆,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为全力服务金融企业改革发展,自2015年9月11日起,宜阳县法院全面开展了“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全力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专项活动,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室要针对辖区信用社不良贷款逐年增多的实际,打破诉讼常规,提前介入,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财产保全、送达、执行等方面提供便利,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通过多种手段、多种途径,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针对当事人不同的履行能力,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订立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协议,力促案件调解解决,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要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持思想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对于重点案件和钉子户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于经说服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对于有能力履行义务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谢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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