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县法院与该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密切合作,将被执行人未结执行案件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作为是否发放贷款的依据。
以往,该中心办理个人征信评估时,主要依赖金融单位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信息采集范围较窄,不能全面掌握借款人与反担保人的信用信息。嵩县法院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人员信息数据库”为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将被执行人未结执行案件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如发现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信息,及时通报该中心。
这是嵩县首次将被执行人未结案件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评估,不但提高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同时也督促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