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在汝阳县执行局干警不懈努力下,农民工朱某与打工的公司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现场履行协议义务,朱某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款。
朱某在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某公司打工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朱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万余元,但该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今年11月12日,朱某向汝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汝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当即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公司负责人态度消极,拒不履行。11月19日,汝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该公司并向其送达了提示函,告知其如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可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严重后果,公司账户也将被冻结无法开展业务,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耐心说服教育,其负责人表示同意与对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