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偃师召开

  发布时间:2010-04-14 09:28:45


    4月7日至8日,全市法院2010年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偃师召开。省法院行政庭庭长孙同占,洛阳中院副院长潘跃运,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行政庭庭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全市法院2009年行政审判工作,分析当前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年行政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了分组讨论。下发了《2010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点》和《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工作季度通报的通知》,通报了全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案情况,表彰了2009年度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偃师、嵩县等6个基层法院介绍了行政审判工作经验,部分先进个人做了先进事迹汇报。

    孙同占庭长在讲话中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是要开门立案,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二是希望洛阳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协调率达到60%;三是大力推行圆桌审判,使之成为常态;四是提高行政白皮书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积极推动成立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六是大力推动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七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

    潘跃运副院长回顾了2009年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对2010年工作提出八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好诉权保护工作,进一步疏通行政诉讼渠道;三是着力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四是探索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切实化解行政争议;五是认真解决行政和民事案件的交叉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六是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七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法官队伍素质;八是加强行政审判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会上,洛阳市法制局副局长王宏晓、偃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智杰生分别就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机制、加强与法院工作沟通以及行政机关就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等内容做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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